無錫市錫山區(qū)供銷社2012年政府信息 公開年度報告
2012年,我社在區(qū)委、區(qū)政府的領導下,按照區(qū)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的統(tǒng)一安排部署,結合“三農”服務、助農增收的工作實際,制定切實可行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措施,認真細致地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,收到了良好的工作效果。我社始終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,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目標考核管理內容,將具體責任量化到工作崗位和人頭,形成了由一把手親自抓,分管領導具體抓,經辦人員負責承辦的責任體系,為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證。建立健全各項制度,進一步規(guī)范我社政務公開的內容、途徑和形式,提高政務公開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。按照“以公開為原則,以不公開為例外”的工作要求,對應公開的信息,采取方便、快捷的方式及時主動公開,做到利于群眾知情、便于群眾辦事。堅持事前、事中、事后公開相結合,實行陽光操作,接受群眾監(jiān)督。在總社領導的高度重視和各科室的緊密配合下,對產生的信息按照《信息公開條例》要求,盡最大化地進行了公開。
依法申請公開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。
依法申請公開信息內容為:經批準實施的發(fā)展規(guī)劃、工作計劃及實施情況;領導人員變動情況;機構職能設置情況,辦公地點及通訊方式;以及按照規(guī)定應公開的其他信息。對企業(yè)、職工、社會公眾和其他組織需要供銷社提供主動公開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,依程序公開。2012年,我社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4條。關于涉及國家秘密;商業(yè)秘密、敏感信息和個人隱私;公開后可能影響國家利益、公共利益的信息,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不得公開的其他信息一律不予公開,并禁止上網(wǎng)。
復議、訴訟和申訴情況。
我社沒有發(fā)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、提起行政訴訟和行政申訴的情況。
2013年,我社將按照區(qū)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要求,創(chuàng)新工作思路,完善工作平臺,充分利用各種形式載體加大信息覆蓋面,進一步充實政府信息公開內容,切實發(fā)揮好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的橋梁作用。